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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保修非全保,保修陷阱多

发布日期:2012-05-30    来源: 顺德家具网 (www.shunde-jiaju.com) 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202


案例、
口头做承诺,合同不体现
    记者走访发现,一些规模不大、知名度不高的企业家具保修问题含混其辞,不肯做出书面承诺。
    在某衣柜家具店内,记者询问衣柜的保修事宜。销售人员告诉记者,该品牌的保修期是两年,在两年内出了问题免费维修。在细问之下,销售人员告诉记者,免费维修的前提是该问题属于产品质量问题,而不是人为损坏。当记者问到是不是质量问题谁说了算?该销售人员表示,公司会派有经验的工人前往检查,并表示简单的问题不需要出动质检部门。随后,记者追问,如果家具是在运送途中出现问题该算谁的责任,销售人员表示这不属于质量问题,不归公司负责。
    在记者的多番要求之下,该衣柜的销售人员展示了他们的销售合同,该合同虽然罗列了很多条款,但并未对免费保修的细节和限制做出说明。销售人员表示,两年内对产品全权保修,包括拉手、滑道、合页等零部件。
    当记者要求将全保的细则加在合同上时,销售人员告诉记者,合同只能按照统一的样式签订,另加条款不符合规定,鉴定机关也不一定承认。
    随后他向记者表示,他们公司是信誉公司,只要承诺了消费者就一定遵守,让记者放心。而朱长岭告诉记者,买卖合同不仅可以在该合同内增加条款,甚至可以另写一份附件,都具有法律效益。
 
规则死角  保修条件苛刻
      一些家具生产厂对“一年保修”的条件十分苛刻。比如家具上的划痕、污迹等不在保修范围;虽然保修不用付钱,但上门要收“上门费”。还有一些实木家具因含水量变化出现了变形现象,也不保修,厂商指出只有五金件等配件脱落,才给予维修。此外,“人为损坏”是众多家具品牌都设定的非保修范围,但“人为损坏”究竟包括哪些内容,却没有一个品牌说得清楚。
 
 不提供发票逃避责任
      除了少量较为规范的商家外,大多数家具在销售时都不出具产品说明以明确保修责任。部分家具在出售时没有正式发票,只有收据或发货单,甚至很少有销售人员主动向消费者介绍售后服务事项。
 
业内说法  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

    ●朱长岭,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

    国家监管机制方式有疏漏,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方式没有跟上市场的发展变化,对家具保修、维修的细节没有足够的重视,或者缺乏相关的认识,因而没有指定相应完善的、明确的法律法规,是一些企业借规则死角谋财的原因。

    另外,消费者自身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,片面听信厂家宣传,没有详细了解企业和产品,不了解相关规章制度,维权意识不够强。签订合同时,也常常未将厂家的口头承诺落实到书面,导致出现纠纷时,无据可依。

    在此提醒消费者,保存好相关的合同和证据,出现问题时,可与商家协商解决,进而向卖场、消费者协会求助,最后向法院寻求解决。

    厂家、经销商合作不畅

    ●王建国,联邦家具北京公司总经理

    家具行业门槛较低,鱼龙混杂现象严重。一些所谓的经销商对所代理品牌的忠诚度不高,提供的售后服务不合格。而厂家往往没有能力远程完成服务,从而导致了售后纠纷的发生。

    家居企业只有直面售后投诉,并严查各环节找出问题症结,提供令消费者满意的解决方案,这样不仅不会损害品牌的美誉度,更会赢得消费者对于企业的尊重和认可,达到双赢的效果。


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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